近年来
境外间谍情报机关
通过寄递渠道
开展窃密和破坏活动
愈发猖獗
8月20日
国家安全部公布了相关案例
为境外间谍提供涉密刊物
被判刑10年
近期
12339国家安全机关举报受理电话
接到举报
反映“某涉密刊物可能外泄”相关线索
国家安全机关经过缜密侦查
最终锁定犯罪嫌疑人张某
经查实
张某遭境外间谍情报机关策反后
利用所处岗位能够订阅
涉密刊物的便利条件
通过快递公司寄递的方式
为境外间谍人员提供涉密刊物
最终
张某因泄露多份
机密级、秘密级文件
被依法判处
有期徒刑10年
国家安全机关提示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》规定:
通过普通邮政、快递等无保密措施的渠道传递国家秘密载体的;寄递、托运国家秘密载体出境,或者未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,携带、传递国家秘密载体出境的,根据情节轻重,依法给予处分;有违法所得的,没收违法所得;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境外机构向科研机构邮寄粉末
试图搞破坏
根据国家安全机关通报
个别不法分子还试图利用
“互联网+寄递”等非接触方式
开展涉恐涉暴等
违法犯罪活动
据国内某科研机构工作人员反映
某境外机构
以科研项目合作为名
向其邮寄了某种化学粉末
因不确定粉末成分及其用途
该工作人员及时与国家安全机关联系
经查实
此类粉末可作为催化剂
常用于各类有害物质的化学试验
若成功“入侵”
将对该机构承担的重点科研项目
造成重大风险隐患
国家安全,人人有责
如果发现寄递中涉及
泄露国家秘密、危害国家安全
破坏社会稳定的可疑线索
请及时举报
并协助配合开展调查取证